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促进节能工作,充分发挥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市经委、市财政局、市能源办《关于印发〈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经发〔2007〕66号)和《长沙市能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2007年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安排意见〉的通知》(长能源办〔2007〕5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包括湖南大学在内的96家单位为我市今年第二批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单位,安排金额共计1068万元。现就此次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下表)。同时,此次资金分配方案将在2007年11月26日的长沙晚报上公示。
市能源管理办公室欢迎广大用能单位和市民对公示项目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
2007年
11月
26日至
12月
2日
受理举报单位:长沙市能源管理办公室(岳麓区银双路
288号)
举报电话:
0731-
8635879 8635877 8635876
举报邮箱:csnyb@126.com
市能源办信息网站:
www.csnyw.cn
邮政编码:
410013
附件:
第二批节能资金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