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政办发[2007]36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项目 节能 通知
附件: 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