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差别电价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差别电价政策,陆续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脱硫机组加价、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大代小”上网电量置换、降低小火电上网电价促使小火电机组爆破拆除等一系列鼓励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限制排放的政策措施,迫使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有效抑制了高能耗企业盲目发展,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
据了解,省物价局首先是在企业用电环节,加大实行差别电价的实施力度。2007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7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湘政办函[2007]32号)精神,省物价局在以前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六个高能耗行业的320家高能耗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基础上,将差别电价的高耗能企业增加了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达到八个高能耗行业。将原来未实行差别电价的淘汰类、限制类的 100余家企业,也纳入了实施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同时,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比2004年分别增加了0.10元和0.02元,分别达到每千瓦时0.15元、0.04元。即比正常的同类企业每度电要多负担电费0.15元和0.04元。并要求各地一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已经出台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省物价局负责人说,差别电价政策执行后,对抑制高能耗行业的盲目发展起到了显著效果,有力地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促进了湖南省内产业结构升级。2004年公布执行差别电价的320家企业中,2004年有18家,2005年有83家,2006年又有47家高能耗企业关停或转产,三年共已关停并转148家。2007年公布执行差别电价的253家企业中,已有一半企业关停并转。
省物价局实行电价政策,引导发电、电网企业提高机组和电网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
一是对导发电企业实行脱硫电价政策,积极鼓励发电企业上脱硫设施,鼓励发电企业保护环境,对安装并运行脱硫设施电厂经验收合格后,对脱硫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5 分,鼓励电力企业加快脱硫步伐。至2007年5月底,安装脱硫设备的火电机组585万千瓦,占现有燃煤机组的54%,每年减少SO2排放33.2万吨;至 2007年底安装脱硫设备的火电机组将达796万千瓦,每年将减少SO2排放47.6万吨。
二是完善峰谷分时和丰枯季节电价办法,促进电力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根据每天都存在用电高峰和用电低谷时段,以及我省水电丰富,丰水期和枯水期供电能力不一,加上夏季冬季温差大,夏天炎热、冬天寒冷,夏天制冷、冬天取暖的用电需求与春秋气侯宜人季节的用电需求有很大的差别。为充分利用现有电力资源,减少夏季在高峰时段的最高负荷的用电需求,节约装机容量和电网投资。在保持电费收支基本平衡的基础上,根据电网峰谷负荷的情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在用电高峰时段加价,在用电低谷时段即通常说的零点班实行减价,鼓励企业削峰填谷。同时按照丰枯季节电力供求情况,实行丰枯季节电价,丰水期降价,枯水时加价,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电力资源。
据省物价局最新统计,通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2006年减少用户电费支出5.7亿元,减少发电装机约134 万千瓦,节约电源投资约53.7亿元。通过实行4―6月丰水期临时电价措施,促进大工业用户增加用电9.75亿千瓦时,减少电费支出5800万元;减少水电弃水5.7亿千瓦时,节约煤炭28.7万吨;提高水电机组利用小时222.8小时。
三是运用电价政策,促进水电发展。积极利用价格杠杆,合理制定水电项目上网电价,并严格规范电费结算行为,鼓励水电项目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