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一位参与《能源法》讨论及制订的权威人士12日透露,《能源法》目前已经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最快将在今年年底向社会公示,以体现开门立法的精神。
上述权威人士还表示,在本次《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界共识,而在设立能源部之外,国家还将成立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电力、燃气管网等自然垄断领域的公平开放、普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实行专业性监管。
协调部门利益成为最大困难
“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上述消息人士透露,“不过时间已经比较紧了,据我所知,国务院目前尚未召集各能源主管部门协商,未来的能源部必然是各方拼组而成,协调部门利益成为成立能源部最大的困难。”
能源专家武建东赞同“明年3月份是设立能源部最好时机”的观点。武建东12日表示,按照行政管理的惯例,增设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部委必须要在政府换届时进行,还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审批,明年3月份人大换届选举,因此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否则此时不设立,非常有可能推到下一届政府,这必然耽误《能源法》的出台,所以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由于能源部是依据《能源法》而设立,也就是说,能源部必然先于《能源法》而亮相,与人大常委会最终表决通过《能源法》相比,能源部的设立显得更加急迫。
目前我国的能源主管机构非常分散,除了国家发改委下属的能源局以外,还有国家电监委、国家煤炭安监总局等,以及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从行政级别上讲,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巨头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这也让能源局的监管陷入尴尬的境地,成立更高级别的能源主管机构势在必行。
有助于节能减排
“能源部的主要职能应该是用能和节能,目前节能的压力巨大,再由国家发改委来协调,到2010年我国所定下的节能降耗目标非常有可能完不成,因此必须借助新的行政力量,成立能源部专门负责此事。与此对应,各省市也应配套设立能源厅。”武建东表示。
据了解,新成立的能源部将电力、煤炭、油气、节能管理、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方面纳入管理。此外,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也有部分行政职能与能源有关,但不会并入新设立的能源部。“国土资源部有三个司,矿产资源储量司、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探司,和能源的关系最大,但由于专业性非常强,应该不会直接划给能源部管辖。”
此外,消息灵通人士还透露,未来能源部的主管部门中,肯定包括现任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副主任,以及一些涉能部委的有关负责人。
[新闻背景]
中国能源管理20年
中国能源产业原有四大部:石油部、煤炭部、核工业部、电力部。
1988年机构改革时,煤炭部、石油部、核工业部变为三家总公司,其政府职能加上原电力部共同组成能源部。1993年机构改革时,短命的能源部被撤销,煤炭部和电力部重新恢复,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核工业总公司没有再回到国务院部委序列。时过5年,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核工业总公司转轨顺利,煤炭行业遇到一些麻烦又重新恢复部。电力部在1997年顺利转制为国家电力公司。煤炭部也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