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组织的第18个全国节能宣传周,将于6月15日至21日举行。如何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能耗的有效降低,已成为节能领域探索的重点。
作为一项在国外有着成功经验的市场化节能机制,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代表的“零投资”节能模式近年在国内推广并不顺畅。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除了社会对这项全新机制缺乏认识外,现行税收、融资和信用制度等还对其形成制约瓶颈。
“零投资”节能推广空间巨大
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70年代。当时由于“能源危机”使发达国家企业的能源费用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许多技术开发商和设备供应商纷纷向企业推销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但是对企业来说,巨额的节能投资从何而来,在大量节能技术中该如何选择,这都是不可回避的难题。对此,一种以盈利为目的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出现了。
节能服务公司带来的最直观效果,就是能耗企业可以实现对节能项目的“零投资”。人们通常用这样一个例子来描述节能服务公司的功能:一家大学在使用传统线路和灯具照明时,每年耗电费用约为100万元,而实际上如果学校改造线路布局,使用节能灯具,加强节能管理,节电空间很大。但由于学校没有资金投入,缺乏节电技术,改造无法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出现后,它们与这家大学签订合同,由公司投资100万元进行节能改造。这样大学每年的电费降至60万美元,而节能服务公司从每年节约的40万元电费中,取走30万用以抵顶服务费,只需三年多就可收回投资,转而实现盈利。更为重要的是,大学分文未投,每年也能省下10万元的能源费用,可谓一举两得。
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合同能源管理被引入中国,这种耗能企业“零投资”就能获得节能收益的新模式,很快被人们看好。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行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系统的节能服务,这包括能源效率诊断和节能潜力分析、节能项目可行性探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选购、人员培训等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向客户保证实现合同中所承诺的节能量和节能效益;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将投入的全部设备移交给客户,并且传授管理办法,从而最终实现客户独享节能效益。
世界银行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王树茂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作出这样的分析:首先,节能在绝大多数单位来说都不是主业,它们搞节能存在技术和管理瓶颈;其次,很多企业资金紧张,节能改造一次性投资大,回收还需要一个周期,它们没有这部分资金;再次,很多单位没有时间和精力花在节能改造上。正是这些原因,才给了节能服务公司以施展拳脚的机会。
正是由于在节能激励机制上的优势,合同能源管理自1996年引入中国以来发展迅速。当年,世界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支持中国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三家推广能源服务的示范公司,到2007年初,这类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到了300多家。目前,国内能源服务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平均只有三年,很多项目甚至只需一至二年就可收回投资,进而转入纯利润阶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节能处处长陆新明今年初在北京举行的首届全球节能服务峰会上说,中国每年在节能服务方面的市场份额,据测算应该是1000亿人民币左右,市场空间十分巨大,而目前30%的年均利润率,也表明这个行业的巨大吸引力。
四大因素制约发展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统计显示,近年来国内能源服务产业发展飞速,2005年,该